甜味劑

(十一之一)1. 本表為正面表列,非表列之食品品項,不得使用該 食品添加物。 2. 同一食品依表列使用範圍規定混合使用甜味劑時,每一種 甜味劑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(即使用量/用 量標準)總和不得大於1。
名稱說明
D-山梨醇 本品可於各類食品中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。
D-山梨醇液70% 本品可於各類食品中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。
D-木糖醇 本品可於各類食品中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。
甘草素 本品可於各類食品中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。
甘草酸鈉 本品可於各類食品中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。
D-甘露醇 本品可於各類食品中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。
糖精 1. 本品可使用於瓜子、蜜餞及梅粉;用量以Saccharin計為2.0g/kg以下。 2. 本品可使用於碳酸飲料;用量以Saccharin計為0.2g/kg 以下。 3. 本品可使用於代糖錠劑及粉末。 4. 本品可使用於特殊營養食品。 5. 本品可使用於膠囊狀、錠狀食品;用量以Saccharin 計為1.2g/kg以下。 6. 本品可使用於液態膳食補充品,用量以Saccharin計為0.08 g/L以下。
糖精鈉鹽 1. 本品可使用於瓜子、蜜餞及梅粉;用量以Saccharin 計為2.0g/kg以下。 2. 本品可使用於碳酸飲料;用量以Saccharin計為0.2g/kg 以下。 3. 本品可使用於代糖錠劑及粉末。 4. 本品可使用於特殊營養食品。 5. 本品可使用於膠囊狀、錠狀食品;用量以Saccharin 計為1.2g/kg以下。 6. 本品可使用於液態膳食補充品,用量以Saccharin計為0.08 g/L以下。
磺醯胺酸鈉 環己基(代)1. 本品可使用於瓜子、蜜餞及梅粉;用量以Cyclamate 計為1.0g/kg 以下。 2. 本品可使用於碳酸飲料;用量以Cyclamate計為0.2g/kg 以下。 3. 本品可使用於代糖錠劑及粉末。 4. 本品可使用於特殊營養食品。 5. 本品可使用於膠囊狀、錠狀食品;用量以Cyclamate 計為1.25g/kg 以下。 6. 本品可使用於液態膳食補充品,用量以Cyclamate計為0.4 g/L以下。
磺醯胺酸鈣 環己基(代)1. 本品可使用於瓜子、蜜餞及梅粉;用量以Cyclamate 計為1.0g/kg 以下。 2. 本品可使用於碳酸飲料;用量以Cyclamate計為0.2g/kg 以下。 3. 本品可使用於代糖錠劑及粉末。 4. 本品可使用於特殊營養食品。 5. 本品可使用於膠囊狀、錠狀食品;用量以Cyclamate 計為1.25g/kg 以下。 6. 本品可使用於液態膳食補充品,用量以Cyclamate計為0.4 g/L以下。
阿斯巴甜 本品可於各類食品中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。
甜菊醣苷 1. 本品可使用於瓜子、蜜餞及梅粉中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。 2. 本品可使用於代糖錠劑及其粉末。 3. 本品可使用於特殊營養食品。 4. 本品可使用於豆品及乳品飲料、發酵乳及其製品、冰淇淋、糕餅、口香糖、糖果、點心零食及榖類早餐,用量為0.05%以下。 5. 本品可使用於飲料、醬油、調味醬及醃製蔬菜,用量為0.1%以下。
甘草萃 本品可於各類食品中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。
醋磺內酯鉀 本品可於各類食品中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。
甘草酸銨 本品可於各類食品中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。
甘草酸一銨 本品可於各類食品中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
麥芽糖醇 本品可於各類食品中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。
麥芽糖醇糖 氫化葡萄糖漿本品可於各類食品中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。
異麥芽酮糖醇 巴糖醇本品可於各類食品中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。
乳糖醇 本品可於各類食品中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。
單尿甘酸甘草酸 本品可於各類食品中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。
索馬甜 本品可於各類食品中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。
赤藻糖醇 本品可於各類食品中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。
蔗糖素 本品可於各類食品中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。
紐甜 本品可於各類食品中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。
資料來源:衛生福利部食藥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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