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稱 | 說明 |
亞硫酸鉀 | 1.本品可使用於金針乾製品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4.0g/kg以下。
2.本品可用於杏乾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2.0 g/kg以下。
3.本品可使用於白葡萄乾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1.5 g/kg以下。
4.本品可使用於動物膠、脫水蔬菜及其他脫水水果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50 g/kg以下。
5.本品可使用於糖蜜及糖飴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30 g/kg以下。
6.本品可使用於食用樹薯澱粉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15 g/kg以下。
7.本品可使用於糖漬果實類、蝦類及貝類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10 g/kg以下。
8.本品可使用於蒟蒻:非直接供食用之蒟蒻原料,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90 g/kg以下;直接供食用之蒟蒻製品,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030 g/kg以下。
9.本品可使用於上述食品以外之其他加工食品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030 g/kg以下。但飲料(不包括果汁)、麵粉及其製品(不包括烘焙食品)不得使用。 |
亞硫酸鈉 | 1.本品可使用於金針乾製品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4.0g/kg以下。
2.本品可用於杏乾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2.0 g/kg以下。
3.本品可使用於白葡萄乾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1.5 g/kg以下。
4.本品可使用於動物膠、脫水蔬菜及其他脫水水果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50 g/kg以下。
5.本品可使用於糖蜜及糖飴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30 g/kg以下。
6.本品可使用於食用樹薯澱粉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15 g/kg以下。
7.本品可使用於糖漬果實類、蝦類及貝類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10 g/kg以下。
8.本品可使用於蒟蒻:非直接供食用之蒟蒻原料,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90 g/kg以下;直接供食用之蒟蒻製品,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030 g/kg以下。
9.本品可使用於上述食品以外之其他加工食品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030 g/kg以下。但飲料(不包括果汁)、麵粉及其製品(不包括烘焙食品)不得使用。 |
亞硫酸鈉 (無水) | 1.本品可使用於金針乾製品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4.0g/kg以下。
2.本品可用於杏乾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2.0 g/kg以下。
3.本品可使用於白葡萄乾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1.5 g/kg以下。
4.本品可使用於動物膠、脫水蔬菜及其他脫水水果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50 g/kg以下。
5.本品可使用於糖蜜及糖飴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30 g/kg以下。
6.本品可使用於食用樹薯澱粉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15 g/kg以下。
7.本品可使用於糖漬果實類、蝦類及貝類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10 g/kg以下。
8.本品可使用於蒟蒻:非直接供食用之蒟蒻原料,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90 g/kg以下;直接供食用之蒟蒻製品,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030 g/kg以下。
9.本品可使用於上述食品以外之其他加工食品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030 g/kg以下。但飲料(不包括果汁)、麵粉及其製品(不包括烘焙食品)不得使用。 |
亞硫酸氫鈉 | 1.本品可使用於金針乾製品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4.0g/kg以下。
2.本品可用於杏乾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2.0 g/kg以下。
3.本品可使用於白葡萄乾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1.5 g/kg以下。
4.本品可使用於動物膠、脫水蔬菜及其他脫水水果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50 g/kg以下。
5.本品可使用於糖蜜及糖飴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30 g/kg以下。
6.本品可使用於食用樹薯澱粉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15 g/kg以下。
7.本品可使用於糖漬果實類、蝦類及貝類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10 g/kg以下。
8.本品可使用於蒟蒻:非直接供食用之蒟蒻原料,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90 g/kg以下;直接供食用之蒟蒻製品,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030 g/kg以下。
9.本品可使用於上述食品以外之其他加工食品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030 g/kg以下。但飲料(不包括果汁)、麵粉及其製品(不包括烘焙食品)不得使用。 |
低亞硫酸鈉 | 1.本品可使用於金針乾製品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4.0g/kg以下。
2.本品可用於杏乾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2.0 g/kg以下。
3.本品可使用於白葡萄乾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1.5 g/kg以下。
4.本品可使用於動物膠、脫水蔬菜及其他脫水水果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50 g/kg以下。
5.本品可使用於糖蜜及糖飴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30 g/kg以下。
6.本品可使用於食用樹薯澱粉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15 g/kg以下。
7.本品可使用於糖漬果實類、蝦類及貝類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10 g/kg以下。
8.本品可使用於蒟蒻:非直接供食用之蒟蒻原料,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90 g/kg以下;直接供食用之蒟蒻製品,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030 g/kg以下。
9.本品可使用於上述食品以外之其他加工食品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030 g/kg以下。但飲料(不包括果汁)、麵粉及其製品(不包括烘焙食品)不得使用。 |
偏亞硫酸氫鉀 | 1.本品可使用於金針乾製品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4.0g/kg以下。
2.本品可用於杏乾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2.0 g/kg以下。
3.本品可使用於白葡萄乾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1.5 g/kg以下。
4.本品可使用於動物膠、脫水蔬菜及其他脫水水果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50 g/kg以下。
5.本品可使用於糖蜜及糖飴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30 g/kg以下。
6.本品可使用於食用樹薯澱粉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15 g/kg以下。
7.本品可使用於糖漬果實類、蝦類及貝類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10 g/kg以下。
8.本品可使用於蒟蒻:非直接供食用之蒟蒻原料,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90 g/kg以下;直接供食用之蒟蒻製品,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030 g/kg以下。
9.本品可使用於上述食品以外之其他加工食品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030 g/kg以下。但飲料(不包括果汁)、麵粉及其製品(不包括烘焙食品)不得使用。 |
亞硫酸氫鉀 | 1.本品可使用於金針乾製品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4.0g/kg以下。
2.本品可用於杏乾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2.0 g/kg以下。
3.本品可使用於白葡萄乾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1.5 g/kg以下。
4.本品可使用於動物膠、脫水蔬菜及其他脫水水果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50 g/kg以下。
5.本品可使用於糖蜜及糖飴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30 g/kg以下。
6.本品可使用於食用樹薯澱粉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15 g/kg以下。
7.本品可使用於糖漬果實類、蝦類及貝類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10 g/kg以下。
8.本品可使用於蒟蒻:非直接供食用之蒟蒻原料,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90 g/kg以下;直接供食用之蒟蒻製品,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030 g/kg以下。
9.本品可使用於上述食品以外之其他加工食品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030 g/kg以下。但飲料(不包括果汁)、麵粉及其製品(不包括烘焙食品)不得使用。 |
偏亞硫酸氫鈉 | 1.本品可使用於金針乾製品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4.0g/kg以下。
2.本品可用於杏乾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2.0 g/kg以下。
3.本品可使用於白葡萄乾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1.5 g/kg以下。
4.本品可使用於動物膠、脫水蔬菜及其他脫水水果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50 g/kg以下。
5.本品可使用於糖蜜及糖飴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30 g/kg以下。
6.本品可使用於食用樹薯澱粉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15 g/kg以下。
7.本品可使用於糖漬果實類、蝦類及貝類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10 g/kg以下。
8.本品可使用於蒟蒻:非直接供食用之蒟蒻原料,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90 g/kg以下;直接供食用之蒟蒻製品,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030 g/kg以下。
9.本品可使用於上述食品以外之其他加工食品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030 g/kg以下。但飲料(不包括果汁)、麵粉及其製品(不包括烘焙食品)不得使用。 |
過氧化苯甲醯 | 1. 本品可於乳清之加工過程中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。
2. 本品可使用於乾酪之加工;用量為20mg/kg以下(以牛奶重計)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