漂白劑

1.本表所稱「脫水水果」,包括以糖、鹽或其他調味料醃漬、脫水、乾燥或熬煮等加工方法製成之水果加工品。 2.本表為正面表列,非表列之食品品項,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。
名稱說明
亞硫酸鉀 1.本品可使用於金針乾製品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4.0g/kg以下。 2.本品可用於杏乾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2.0 g/kg以下。 3.本品可使用於白葡萄乾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1.5 g/kg以下。 4.本品可使用於動物膠、脫水蔬菜及其他脫水水果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50 g/kg以下。 5.本品可使用於糖蜜及糖飴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30 g/kg以下。 6.本品可使用於食用樹薯澱粉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15 g/kg以下。 7.本品可使用於糖漬果實類、蝦類及貝類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10 g/kg以下。 8.本品可使用於蒟蒻:非直接供食用之蒟蒻原料,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90 g/kg以下;直接供食用之蒟蒻製品,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030 g/kg以下。 9.本品可使用於上述食品以外之其他加工食品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030 g/kg以下。但飲料(不包括果汁)、麵粉及其製品(不包括烘焙食品)不得使用。
亞硫酸鈉 1.本品可使用於金針乾製品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4.0g/kg以下。 2.本品可用於杏乾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2.0 g/kg以下。 3.本品可使用於白葡萄乾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1.5 g/kg以下。 4.本品可使用於動物膠、脫水蔬菜及其他脫水水果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50 g/kg以下。 5.本品可使用於糖蜜及糖飴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30 g/kg以下。 6.本品可使用於食用樹薯澱粉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15 g/kg以下。 7.本品可使用於糖漬果實類、蝦類及貝類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10 g/kg以下。 8.本品可使用於蒟蒻:非直接供食用之蒟蒻原料,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90 g/kg以下;直接供食用之蒟蒻製品,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030 g/kg以下。 9.本品可使用於上述食品以外之其他加工食品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030 g/kg以下。但飲料(不包括果汁)、麵粉及其製品(不包括烘焙食品)不得使用。
亞硫酸鈉 (無水)1.本品可使用於金針乾製品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4.0g/kg以下。 2.本品可用於杏乾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2.0 g/kg以下。 3.本品可使用於白葡萄乾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1.5 g/kg以下。 4.本品可使用於動物膠、脫水蔬菜及其他脫水水果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50 g/kg以下。 5.本品可使用於糖蜜及糖飴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30 g/kg以下。 6.本品可使用於食用樹薯澱粉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15 g/kg以下。 7.本品可使用於糖漬果實類、蝦類及貝類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10 g/kg以下。 8.本品可使用於蒟蒻:非直接供食用之蒟蒻原料,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90 g/kg以下;直接供食用之蒟蒻製品,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030 g/kg以下。 9.本品可使用於上述食品以外之其他加工食品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030 g/kg以下。但飲料(不包括果汁)、麵粉及其製品(不包括烘焙食品)不得使用。
亞硫酸氫鈉 1.本品可使用於金針乾製品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4.0g/kg以下。 2.本品可用於杏乾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2.0 g/kg以下。 3.本品可使用於白葡萄乾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1.5 g/kg以下。 4.本品可使用於動物膠、脫水蔬菜及其他脫水水果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50 g/kg以下。 5.本品可使用於糖蜜及糖飴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30 g/kg以下。 6.本品可使用於食用樹薯澱粉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15 g/kg以下。 7.本品可使用於糖漬果實類、蝦類及貝類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10 g/kg以下。 8.本品可使用於蒟蒻:非直接供食用之蒟蒻原料,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90 g/kg以下;直接供食用之蒟蒻製品,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030 g/kg以下。 9.本品可使用於上述食品以外之其他加工食品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030 g/kg以下。但飲料(不包括果汁)、麵粉及其製品(不包括烘焙食品)不得使用。
低亞硫酸鈉 1.本品可使用於金針乾製品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4.0g/kg以下。 2.本品可用於杏乾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2.0 g/kg以下。 3.本品可使用於白葡萄乾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1.5 g/kg以下。 4.本品可使用於動物膠、脫水蔬菜及其他脫水水果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50 g/kg以下。 5.本品可使用於糖蜜及糖飴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30 g/kg以下。 6.本品可使用於食用樹薯澱粉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15 g/kg以下。 7.本品可使用於糖漬果實類、蝦類及貝類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10 g/kg以下。 8.本品可使用於蒟蒻:非直接供食用之蒟蒻原料,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90 g/kg以下;直接供食用之蒟蒻製品,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030 g/kg以下。 9.本品可使用於上述食品以外之其他加工食品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030 g/kg以下。但飲料(不包括果汁)、麵粉及其製品(不包括烘焙食品)不得使用。
偏亞硫酸氫鉀 1.本品可使用於金針乾製品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4.0g/kg以下。 2.本品可用於杏乾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2.0 g/kg以下。 3.本品可使用於白葡萄乾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1.5 g/kg以下。 4.本品可使用於動物膠、脫水蔬菜及其他脫水水果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50 g/kg以下。 5.本品可使用於糖蜜及糖飴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30 g/kg以下。 6.本品可使用於食用樹薯澱粉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15 g/kg以下。 7.本品可使用於糖漬果實類、蝦類及貝類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10 g/kg以下。 8.本品可使用於蒟蒻:非直接供食用之蒟蒻原料,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90 g/kg以下;直接供食用之蒟蒻製品,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030 g/kg以下。 9.本品可使用於上述食品以外之其他加工食品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030 g/kg以下。但飲料(不包括果汁)、麵粉及其製品(不包括烘焙食品)不得使用。
亞硫酸氫鉀 1.本品可使用於金針乾製品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4.0g/kg以下。 2.本品可用於杏乾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2.0 g/kg以下。 3.本品可使用於白葡萄乾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1.5 g/kg以下。 4.本品可使用於動物膠、脫水蔬菜及其他脫水水果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50 g/kg以下。 5.本品可使用於糖蜜及糖飴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30 g/kg以下。 6.本品可使用於食用樹薯澱粉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15 g/kg以下。 7.本品可使用於糖漬果實類、蝦類及貝類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10 g/kg以下。 8.本品可使用於蒟蒻:非直接供食用之蒟蒻原料,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90 g/kg以下;直接供食用之蒟蒻製品,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030 g/kg以下。 9.本品可使用於上述食品以外之其他加工食品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030 g/kg以下。但飲料(不包括果汁)、麵粉及其製品(不包括烘焙食品)不得使用。
偏亞硫酸氫鈉 1.本品可使用於金針乾製品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4.0g/kg以下。 2.本品可用於杏乾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2.0 g/kg以下。 3.本品可使用於白葡萄乾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1.5 g/kg以下。 4.本品可使用於動物膠、脫水蔬菜及其他脫水水果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50 g/kg以下。 5.本品可使用於糖蜜及糖飴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30 g/kg以下。 6.本品可使用於食用樹薯澱粉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15 g/kg以下。 7.本品可使用於糖漬果實類、蝦類及貝類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10 g/kg以下。 8.本品可使用於蒟蒻:非直接供食用之蒟蒻原料,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90 g/kg以下;直接供食用之蒟蒻製品,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030 g/kg以下。 9.本品可使用於上述食品以外之其他加工食品;用量以SO2殘留量計為0.030 g/kg以下。但飲料(不包括果汁)、麵粉及其製品(不包括烘焙食品)不得使用。
過氧化苯甲醯 1. 本品可於乳清之加工過程中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。 2. 本品可使用於乾酪之加工;用量為20mg/kg以下(以牛奶重計)。
資料來源:衛生福利部食藥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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