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他

本表為正面表列,非表列之食品品項,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。
名稱說明
胡椒基丁醚 本品可使用於穀類及豆類;用量為0.024g/kg 以下。
醋酸聚乙烯樹脂 1. 本品限果實及果菜之表皮被膜用;可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。 2. 本品可於膠囊狀、錠狀食品中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。
矽樹脂 本品可使用於各類食品;用量為0.05g/kg以下。
矽藻土 1. 本品可使用於各類食品;於食品中殘留量不得超過5g/kg 以下。 2. 本品可使用於餐飲業用油炸油之助濾,用量為0.1%以下。
酵素製劑 本品可於各類食品中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。
油酸鈉 本品限果實及果菜之表皮被膜用;可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。
羥乙烯高級脂肪族醇 本品限果實及果菜之表皮被膜用;可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。
蟲膠 本品可於各類食品中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。
石油蠟 本品可於口香糖及泡泡糖、果實、果菜、乾酪及殼蛋中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。
合成石油蠟 本品可於口香糖及泡泡糖、果實、果菜、乾酪及殼蛋中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。
液態石蠟 礦物油1. 本品可使用於膠囊狀、錠狀食品;用量為0.7%以下。 2. 本品可於其他各類食品中使用;用量為0.1%以下。
聚乙二醇 本品限於錠劑、膠囊食品中使用;可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。
單寧酸 本品可使用於非酒精飲料,用量為0.005%以下。
皂樹皮萃取物 本品可使用於調味飲料;用量為0.2g/kg或0.2g/l以下。
聚乙烯醇 本品可使用於錠狀食品之被膜;用量為2.0%以下。
合成矽酸鎂 1. 本品可使用於油脂之助濾,用量為2%以下。 2. 本品可於膠囊狀、錠狀食品中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。
三乙酸甘油酯 本品可於膠囊狀、錠狀食品中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。
聚乙烯聚吡咯烷酮 本品可於膠囊狀、錠狀食品中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。
硫酸月桂酯鈉 本品可於膠囊狀、錠狀食品中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。
資料來源:衛生福利部食藥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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